021-31266508兩項儀器術語國家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統一行業術語助力產業升級
上海自動化儀表四廠近日,國家標準《電子測量儀器術語》《光學儀器術語》修訂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兩項標準分別由全國電子測量儀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TC153)、全國光學和光子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TC103)歸口,主管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(電子)與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,旨在解決行業術語不統一問題,適應技術發展與產業升級需求。
《光學儀器術語》
《光學儀器術語》國家標準早于1992年發布,2009年完成第一次修訂并以GB/T13962-2009編號實施,至今已近16年。本次修訂是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《關于開展國家標準復審工作的通知》(市監標技(司)函【2023】277號)要求啟動,旨在解決原標準適用范圍、術語和定義與當前產業發展不匹配的問題。
上海自動化儀表四廠本次修訂嚴格遵循GB/T1.1—2020《標準化工作導則1部分: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》,規范性引用文件均采用新版本,并適當運用文字、圖表和注釋增強標準的可讀性與適用性。修訂后的標準共規定光學基本術語、幾何光學、物理光學、像質評定、光學零部件及工藝等10個方面的術語1065條。
與2009版相比,本次修訂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,主要技術變化包括:更改了標準適用范圍;新增規范性引用文件章節;增加了3.20、3.99~3.103等多個條款的術語和定義;刪除了2009版中5.28和7.35兩條術語;修改了3.90、6.28等11條術語的定義;新增了90余條許用術語及部分許用術語的英文對應詞;同時更新了參考文獻和中英文索引。
光學儀器廣泛應用于科研、教學、醫療衛生和制造業等領域,術語定義的準確性直接關系到產品設計、制造、使用和質量評定的技術語言統一性。
本次修訂將有助于提升我國光學儀器產品質量,實現與國內相關標準和國際標準的接軌,對規范行業發展、拓展國際市場具有重要意義。修訂后的標準適用于光學儀器標準制定、技術文件編制、教材和書刊編寫及文獻翻譯等工作。
《電子測量儀器術語》
《電子測量儀器術語》國家標準于1989年發布,2013年完成第一次修訂。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,電子測量儀器的應用范圍不斷擴大,原標準已無法覆蓋新技術、新產品和新應用,導致產業鏈上下游在術語理解上存在差異,影響了儀器制造、檢測、采購和驗收等環節的效率。
本次修訂在遵循GB/T1.1-2020的基礎上,對標準架構進行了重大調整,按照"基礎通用-關鍵技術-典型產品"的邏輯重新組織內容,便于制造商、用戶單位等不同主體有針對性地查閱。同時,標準編制組在納入模塊化儀器等新興技術術語的同時,大幅刪減了電氣安全、電磁兼容等其他標準已規定且與電子測量儀器領域非強相關的術語。
與2013版相比,本次修訂的主要技術變化包括:更改了"電子測量儀器"的核心定義;更新了測量通用術語、儀器名稱、附件、測量方法等多個類別的術語;新增了"允許誤差""準確度等級""環境適應性""自檢測""維修性"等關鍵技術術語;專門增加了模塊化儀器相關術語章節;刪除了原標準中微波儀器、頻譜分析儀、邏輯分析儀等已由其他標準覆蓋的術語內容。
上海自動化儀表三廠電子測量儀器是國家基礎性、戰略性產業,貫穿于電子信息制造業產品設計研發、生產制造、試驗驗證的全流程。本次標準修訂將確保電子測量儀器領域術語定義與時俱進,統一產業鏈上下游共識,形成穩定的供需關系,優化產業結構。修訂后的標準適用于電子學范圍內電子測量儀器標準制定、技術文件編制以及科研、教學等工作,擬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。
上海自動化儀表三廠 目前,兩項國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已在相關平臺公布,社會各界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反饋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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